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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医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医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智慧医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三)项目选址

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239号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文光校区内,场地北至校园内部道路,南至校园围栏,东至校园现状教学楼,西至校园内部道路,总用地面积11766平方米(约17.65亩),为校园内部用地,用地权属清晰。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1766平方米(约17.65亩),新建智慧医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栋,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4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绿化、道路、硬化铺装及室外给排水、供暖、供电等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116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986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1740万元。建设工期33个月,为2027年4月至2029年12月。

(五)建设性质

新建。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1.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

2.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评估;

3.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识别与分析;

4.征求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相关单位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

5.提出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实施的态度和意见;

2.项目实施对当地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5.其他与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的意见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项目所在地居民及相关利益主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反馈意见时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意见内容,以便我们及时沟通反馈。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